路英智院长当选山东省卫生经济发展十大功勋人物


2009828上午,2009年度山东省卫生经济发展十大功勋(杰出、优秀)人物暨山东省十佳医疗卫生安全单位表彰大会在山东新闻大厦隆重举行,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党总支书记、院长路英智等荣获山东省卫生经济发展十大功勋人物称号。该活动由山东省卫生经济协会主办,经过各市、县卫生局推荐,网上投票、专家评议等程序,然后对拟表彰单位和个人进行社会公示。这是路英智院长继2008年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党总支书记、院长路英智自主持医院工作以来,积极响应上级党委、政府的号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理念,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在路英智院长的指导下,医院建立了惠民病房,加大惠民服务力度,仅08年就实施门诊惠民优惠20万元,住院病人优惠近百万。为广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大众心理健康水平,医院通过开设公益网站、特色心理专栏、心理讲座等各种形式,将心理治疗成果直接惠及广大百姓。随着医院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高,慕名而来的患者逐年增加,仅2008年门诊就诊人次达到3万余人次,同比增长21%,住院人次同比增长33%,位居全省同类精神专科医院前列。
  路英智院长积极倡导医院实施人才工程,不断加强三名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选送培养研究生,并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机构研修。在路英智院长的领导下,通过医院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医院先后获得山东省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卫生系统护理工作先进集体、淄博市文明单位、淄博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市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重点专业、省青年文明号、省一级档案室等荣誉称号。
  心理精神疾病患者是社会中的弱势人群,为了让心理障碍及精神疾病患者享有医疗保障,作为淄博市人大代表,路英智院长认真调研提案,积极呼吁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并在国内率先翻译了发达国家的精神卫生法,积极参与了国家精神卫生法的拟稿及《山东省精神卫生发展十年规划》的制定工作,为我国的精神卫生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荣获山东省卫生经济发展十大功勋人物是对路英智院长的充分认可。

               (宣传信息科  王赠)